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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5 15:35:28 浏览:1240

 

 

威民函〔20198


 

威海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社会组织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南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管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进一步深化我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917号),从今起,我市不再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以下合并简称“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现就做好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18年1231日前在市、区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二、年度报告内容(见附件1

(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制度、人员管理等内容。

(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进行审计,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年度报告方式和时间

(一)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出具年检结论。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威海社会组织网”(http://npo.whsmz.gov.cn/index.action)或在浏览器地址栏输http://218.56.48.184:8088/socialorg/net/login.jsp)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5-5月31日。

基金会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2019年35-3月31日。

(三)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将年度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

四、年度报告程序

(一)网上填报。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威海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具体路径为威海社会组织网—登记年报在线申报—管理—年度报告、党建年报”。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1。

2.基金会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npowork/platform/jjh/npo.do)进行填报。用户名为基金会汉字全称,初始密码为123456。

社会组织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表的在线填报。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上传以下附件: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打印《2018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和年度报告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前置许可的,需扫描前置许可证副本并上传。

3.凡已建党组织的,需扫描党组织成立批文并上传。

4.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同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扫描件。

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

(三)信息公开。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报告,将在“威海社会组织网”公布。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登记管理机关“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上述报告全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将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2.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分为必须公开项和选择公开项两类。选择公开项由社会组织在填报年度报告时标注是否公开,在社会组织通过年报系统上报的同时,由系统自动按标注情况在信息平台公开或不公开。

3.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五、注意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

(二)各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度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项目。因填报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信息平台向申报人反馈。申报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按照要求补充或者修改年度报告。

(四)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社会组织应当在年度报告公开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补充说明。

(五)及时修订章程。社会组织要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有关内容写入章程。考虑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需召开理事会,对于暂时无法召开相应会议的,可以允许社会组织先行在章程中增加有关内容,待开会时再予以确认,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核准。《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在威海社会组织网”—网上办事大厅表格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六)建立市管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保障首次社会组织年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社会组织管理局与各管社会组织之间工作联络畅通高效,请各市管社会组织确定1名熟悉业务工作正式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加入微信工作群(群名:“威海市管社会组织服务交流”,扫描附件3二维码即可),便于掌握年报信息,解决年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同时及时了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动态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联络员变换或联系方式变动时,须及时向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备。因报备不及时,对无法联系的社会组织将按有关规定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管社会组织确定联络员后,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3),并务于320日前,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宋玉,联系电话:5895609,电子信箱:mz_sgj@wh.shandong.cn

六、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布年度报告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向社会公开,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举报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抽查监督,每年按照不少于社会组织登记数5%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的社会组织名单。

)在对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年报服务电话:5895609

 

附件:1.市管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具体内容

2.年度报告真实性承诺书

3.管社会组织联络员登记表

 

            威海市民政局                                 

            2019年34

  

 

附件1

 

市管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具体内容

 

  (一)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信息。

(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三)登记、备案、核准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四)自身建设情况。

  (五)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六)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社会团体会员及理事名册。

(七)作用发挥情况。

(八)党建工作情况。

(九)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向会员收费的,还应当公布收费事项及收费标准。

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以及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财务管理情况。

(十)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

 

 

附件2

 

年度报告真实性承诺书

 

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承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2018年度工作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公章)

2019年  月  日

年报真实性承诺书和联络员登记表.docx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