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均存在连续多年未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社会组织名称 | 违法事实 | 依据 | 拟处罚决定 |
威海市锦程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4-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威海市尚舞苑艺术培训中心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3-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威海市丹澜艺术培训中心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4-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威海市鸿申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4-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威海市博海明扬足球俱乐部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4-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威海市宇瑞志愿服务中心 | 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4-2025年度报告、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 撤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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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31-5895609
威海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