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管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5〕31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对象为在市民政局服务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按照“双随机”原则,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抽查名单(详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抽查:
(一)登记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手续;登记事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等行为。
(二)内部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是否制定完善的章程并严格遵守;负责人任职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
(三)业务活动情况。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开展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会员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财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使用资金;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法行为;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完整。
(五)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信息、重要活动等信息。
(六)党建工作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
(七)其他需要抽查的事项。
三、抽查方式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四、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结果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结果运用
对抽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将依法向被抽查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被抽查社会组织要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审计。抽查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各被抽查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威海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