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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4-04-29 17:13:06 浏览:691

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各党组织

根据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条例》以及“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刊发的《条例》辅导课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七一”前,党组织书记讲1次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分享学习心得体会,为党员领学导学。全体党员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自学的重要内容,对照原文反复研读,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问题和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的过程。2024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与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对所属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把关,结合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等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党组织要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以严实的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中共威海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