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各党组织:
根据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条例》以及“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刊发的《条例》辅导课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七一”前,各党组织书记讲1次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分享学习心得体会,为党员领学导学。全体党员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自学的重要内容,对照原文反复研读,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问题和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的过程。2024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市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与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对所属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把关,结合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等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各党组织要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以严实的作风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中共威海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