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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18-10-26 10:16:50 浏览:906

经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

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631-5895609;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邮政编码 264200。

 

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威海市科联高新技术应用研究院

2.威海市鑫城中小微企业信息服务中心

3.威海市东方硅谷职业培训学校

4.威海市大地职业培训学校

5.威海易才职业培训学校

6.威海市育才职业培训学校

7.威海市城院职业培训学校

8.威海市卓扬职业培训学校

9.威海工程技术研究院

10.威海市威高艺术团

11.威海市中外语言学校

12.威海市文静国际标准舞学校

13.威海市鲁缘太极拳俱乐部

14.威海市锋铭羽毛球俱乐部

 

 

威海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