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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3 08:35:42 浏览:1125

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管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和我市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标准必须符合程序规定,收费依据必须合法有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否则企业一律拒绝、坚决抵制。规范会费收取,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费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订立服务协议,不提供服务的,一律不得收费,提倡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取消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照谁收费、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本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2017年年底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内外治理监管

严禁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防止重复收费以及假借部门名义收费。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各项收费收取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登记评估,推行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承诺制度,对多次失信或严重失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黑名单管理,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民政局适时组织抽查并到会员企业走访,通过监督检查、社会反映等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或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四、有关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密切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119日前,将调查表和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市管行业协会商会,如实填报《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和《威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于118日前报市民政局。相关表格请登陆“威海社会组织”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房振华     联系电话:5895609

附件:1.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

      2.威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威海市民政局

2017112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调查表.xls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