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区市动态
专题专栏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网上家园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威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16-07-12 08:26:08 浏览:1306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不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可直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会告知书》。

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631-5895609;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邮政编码 264200。

 

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 威海志立德身心和谐咨询研究所

  2. 威海丰凯西装版型研究所

  3. 威海市珍奥乒乓球俱乐部

  4. 威海市顺缘古建筑技术保护研究中心

  5. 威海栾氏保健按摩师职业培训学校

  6. 威海市甘雨发型美容培训学校

  7. 威海市双喜婚姻介绍所

  8. 威海水秀义工中心

  9. 威海市美中缘婚姻介绍所

  10. 威海市塑料行业协会

  11. 威海市纺织服装协会

  12. 威海市宝玉石爱好者协会

  13. 威海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14. 威海市影视表演爱好者协会

     

    威海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2日